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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党组织:

经学校党委十一届第十三次全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拟定于2022年12月召开中国共产党北京工业大学第十二次党员代表大会,现将召开此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北京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总结学校第十一届党委和纪委工作,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保障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加速党的建设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政治生态和创新生态相互涵育,全方位提升学校的科技硬实力、文化软实力和办学治校治理能力,围绕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持续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在融入和服务新时代首都发展中“走在前、做表率、谱新篇”,加快推进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双一流”建设,奋力谱写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新篇章。

二、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查中共北京工业大学第十一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审查中共北京工业大学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中共北京工业大学第十二届委员会;

4.选举中共北京工业大学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及分配原则

截至2022年7月,我校共有党员10482名,其中正式党员9128名。第十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拟定为260名。其中:各级领导干部代表占32%左右,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等一线代表占52%左右,学生代表占8%左右,离退休代表占8%左右;女代表比例不少于50%,年龄在50岁以下的代表比例不少于50%。上述比例均为指导性比例。代表名额的分配,拟参照上述各方面的比例要求,按照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以及工作需要确定。

四、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名额及候选人名额

第十二届党委拟设委员27名,提名候选人33名;拟设常委13名,提名候选人14名;书记1名,副书记3名(其中1名由党员校长兼任)。

第十二届纪委拟设委员11名,提名候选人14名;书记1名,副书记1名。

五、选举办法

1.中共北京工业大学第十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2.第十二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由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3.第十二届党委常委由第十二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多1人。

4.第十二届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由第十二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和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

以上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对于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凝心聚力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充分发挥全体党员的主体作用,认真做好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和“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等工作。

3.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要把筹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与迎接党建《基本标准》检查、“三保一争”促发展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统筹起来,促进学校党的建设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广泛宣传上次党员代表大会以来学校党建和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广泛征求全校党员师生的意见建议,为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营造和谐奋进的良好氛围。


中共北京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2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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